5月30日上午,兴仁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第8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室负责人、派驻纪工委全体干部和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参会。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郑涛同志对管辖规定明确的六大类88个罪名进行了辅导解析。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监委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管辖规定,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审慎、于法有责、突出重点三个原则,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真正让制度立起来,严起来;要补齐短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党纪党规知识,履行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实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要加强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反腐合力,为全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