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兴仁县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县纪委一楼会议室开展了监督联系部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报告会。会议由纪工委书记胡倩主持,监督联系部门100余名党员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报告会上,综合室主任唐明芳组织党员简要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纪工委副书记梁汝堤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旧《条例》之间的变化、强调了党员不能触碰的硬杠杠及《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纪工委书记胡倩先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点剖析了新旧《准则》的变化、新《准则》的特点及政治渊源;接着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介绍《条例》制定背景及出台历程,对《条例》的“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权限”“问责执行”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最后组织党员学习了问责方面的4个典型案例。
会后,胡倩要求党员要认真学习“一准则两条例”的各项内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一准则两条例”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