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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红到兴仁专题宣讲《监察法》

打印 关闭 已阅读 发布时间:2018-05-24 1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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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李书红兴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宣讲,督导兴仁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州人大副主任、兴仁县委书记方俊主持会议。

宣讲会上,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李书红结合实际案例,从《监察法》的立法精神、性质地位、主要内容监察机关主要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深入浅出讲解了《监察法》制定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辅导课。

方俊在主持宣讲会时指出《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通过监察立法,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本次宣讲有理论高度、思想高度,很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对我们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察法》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今天的宣讲精神,并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中去,深入领会《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观了由省纪委、省监委联合省委工作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贵州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方先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权,县政协主席范国美,县委副书记徐炼、曾润瑜等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班子成员、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到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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