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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四抓四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打印 关闭 已阅读 发布时间:2018-06-29 09:24:38

今年来,兴仁县纪委县监委以“抓学习、抓主责、抓作风、抓监督”为抓手, 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抓学习强素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业务知识危机感,坚持每周学习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准则》《条例》合订本,监察法等业务书籍,强化政治理论和基础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加知识储备,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执纪依法履职能力。

抓主责强业务。转变执纪思维和执纪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能定位,专注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紧盯“两个责任”的落实,扭住“四风不放”,强力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抓作风强队伍。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选强选齐配优纪检监察干部。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岗位,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断调整充实年轻干部到纪检监察一线工作岗位。持续深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理念,以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内在修为。

抓监督强纪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处在“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来源第一道窗口,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建立谈话提醒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肃查处跑风漏气和失泄密等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问题“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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