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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纪委通报7起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决战决胜阶段干部作风问题

打印 关闭 已阅读 发布时间:2018-04-02 12:33:18

近期,县纪委派出7个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落实县委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波阳镇党委书记、柳井村前沿指挥所指挥长陆军同志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问题。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到波阳镇杨柳井村检查指导工作时对该村有关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波阳镇党委书记、杨柳井村前沿指挥所指挥长陆军同志对此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仅作为一般工作安排给其他同志,且未对此进行督促跟踪,致使该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在省级交叉检查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陆军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波阳镇党委对杨柳井村有关干部进行处理。

2、县民政局落实县委决策不力、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县民政局在落实兴脱指(2018)12号文件过程中,未将本单位包保责任人1/2比例分配到所包保的东湖街道西洋村开展轮流驻村工作,未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驻村工作流于形式。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立同志进行预防提醒约谈。

3、真武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工作督促不力问题。真武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中,跟踪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工作重安排轻督促落实,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工作不到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真武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进行集体预防提醒约谈。

4、巴铃镇有关干部工作漂浮、作风不实问题。巴铃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大荒坪村前沿指挥所指挥长周颖,对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不实;巴铃镇陈家沟村民委员会主任苏崇建,对该村如何落实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阶段工作推进会精神不清楚,工作不力、不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周颖进行预防提醒约谈,责成巴铃镇党委对苏崇建进行处理。

5、大山镇老里村、猪槽箐村,脱贫攻坚工作不实、不到位问题。老里村、猪槽箐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漏评、错评精准扶贫户问题,在省级交叉检查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大山镇党委对老里旗村、猪槽箐村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并督促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6、县文体旅广局驻百德镇围塘村帮扶干部吕渊擅离职守问题。吕渊在围塘村开展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所驻村外出,工作作风漂浮,纪律意识淡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县文体旅广局党组对吕渊进行约预防提醒约谈,并作书面检讨。

7、县第十一中学教师孙大纪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不力问题。孙大纪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不力,所包保的贫困户存在帮扶措施不精准、连心袋内复印资料模糊不清、公示牌显示内容和印证资料不符等问题,真武山街道多次要求其进行整改,仍未整改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县教育局党组对孙大纪进行提醒约谈并督促进行整改,并作书面检查,督促县教育局在本系统内进行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当前,脱贫攻坚减脱摘帽工作已进决战决胜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决战决胜总攻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按照3月29日全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推进会的要求,切实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报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从以上通报的问题中吸取教、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问题,县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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